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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从积极老龄观看退休年龄制度(黄立鹤、王鹏)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07 点击量:

本文发表于2022年7月6日《中国人口报》理论版

文┃黄立鹤 王鹏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提出“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要求把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国未来相当长时期内的基本国情。老龄科学研究显示,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存续受到生理与认知能力衰退的共同影响,不同职业、性别、受教育程度的劳动者生理与认知能力呈现差异性衰退特征。完善的退休制度应当遵循老年人衰老和老龄科学规律,充分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在全球范围内,一些老龄化程度高的国家以积极老龄观为指导思想,建立了完善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法规体系,推行弹性退休制度。这些探索与经验对我国也有参考价值。“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窗口期。基于老龄科学规律、法律依据、政策支持,探索弹性退休制度,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对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压力、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提高人力资本整体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老龄科学规律,科学认识退休年龄制度

在讨论弹性退休制度时,首要之事是从老龄科学视角考察衰老对劳动者体力劳动能力和脑力劳动能力的不同影响,探讨符合个体衰老规律的退休年龄制度。

其一,退休年龄制度应有助于发挥低龄老年人劳动潜力。从婴孩到耄耋,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将人生发展历程划分为八个发展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老年期的时间越来越长。而在该阶段,低龄老年人与高龄老年人的生理与认知情况有很大差别:高龄老年人的生理机能和认知能力面临更高衰退风险,低龄老年人的生理机能和认知能力则相对保存较好。我国低龄老年人口基数大,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60至69周岁的低龄老年人口为14740万人,占比55.83%。发挥低龄老年人的智力与体力活力,可有效激发其劳动潜力,实现老年人力资源有效开发,补充社会劳动力资源。这也是发达国家鼓励低龄老年人继续就业的原因之一。

其二,退休年龄制度应有助于保护和利用老年人认知能力优势。个体认知能力的运转依赖大脑晶体智力与流体智力的支持。晶体智力是个体经由教育培养、掌握社会文化经验而获得的智力;流体智力则是以神经生理系统为基础的认知能力,相对不受教育与文化影响。通过接受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个体流体智力在“成年早期”(18岁至40岁)达到巅峰并逐渐衰退;不同于流体智力随个体衰老而较早开始减退,晶体智力在成年后期并不减退并可在老龄阶段维持较高水平。合理开发低龄老年人晶体智力优势,可有效发挥其掌握的社会文化经验与职业技能优势,节省相关人力资本投入和职业培训成本,实现人力资源配置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日常经验也告诉我们,有一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即使在高龄也能保持较高水平的决策判断能力和领导能力。在我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形势下,脑力劳动老年人的市场需求旺盛,弹性退休不仅有助于延缓个体认知能力衰退,还可助力实现积极老龄化。

其三,退休年龄制度需充分考量体力劳动老年人的退休诉求。与从事脑力劳动老年人相比,从事体力劳动老年人受教育年限短且更早进入劳动力市场。相关研究通过考察个体的生理、心理、体能等变化过程发现,老年人在超过体力劳动最佳年龄段之后,劳动能力随生理衰老而不断衰退,而某些以体力劳动为主或特殊工作环境的从业人员往往在“成年期”(40岁至65岁)的后半段就难以适应高强度工作要求,他们会更早退出劳动力市场。因此,应当遵循体力劳动老年人生理、体能衰老科学规律,赋予老年人一定的退休选择自主权。


从多维度理解弹性退休

确定退休年龄不仅是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律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一个老龄科学问题,因此要“以老年人为中心”,结合老龄科学关于老年人衰老规律的认知,多维度理解弹性退休。

其一,依据老年人生产能力衰退规律,有效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老龄经济学对老年人生产能力持续性的研究表明,受个体生理发展和认知能力影响,根据不同职业达到生产能力巅峰的早晚和持续性,可将老年人力资源划分为早期且持续巅峰型、早期但不持续巅峰型、晚期且持续巅峰型、晚期但不持续巅峰型等四种类型。相关研究显示,不论性别、受教育水平差异等因素,工作能有效减缓老年人认知能力衰退进程,从而使老年人保持较高工作能力。根据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力资源特征,可推动认知能力巅峰持续性强的职业实行弹性退休,有效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其二,依据老年人劳动生产能力,分类配置老年人力资源。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在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为13.90%,比2010年提高了4.98个百分点。应充分考察个体生产能力差异性,利用老年人口素质提高的红利,合理分类配置老年人力资源,实现重点开发紧缺型老年专业技术人才,科学引导普通老年人力资源走向市场,精准扶助能力偏低的老年人力资源。

其三,建立“三同步”配套政策支持。在探索弹性退休制度时必须充分考察老年人衰老个体差异,坚持配套服务体系“三同步”原则。一是配套法律保障体系要同步。建立完善配套法律法规、政策保护体系,依法保障在职低龄老年人的劳动收入与工资福利,保障安全用工环境和健康权益。二是配套教育培训体系要同步。政府与社会联动,采取举办老年大学等手段,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科技文化知识传播、行业咨询等服务,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再就业、再创业的积极性。三是配套社会服务体系要同步。要充分发挥老年人身边青年群体的信息素养优势,把协助身边老年人提升劳动技能、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语言认知训练课程等作为重要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内容,建立完善以老年就业人员为对象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

总之,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影响,推行弹性退休制度有利于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应该遵循个体生理与认知衰退科学规律,探讨和探索弹性退休制度,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最终构建总量有保证、素质有提升、参与更充分的老年劳动力供给体系。

本文是2022年同济大学欧洲与德国智库研究专项基金项目“德国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的政策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2120220246)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同济大学老龄语言与看护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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